实验人员安全操作规程

一、基本要求

所有进入实验中心工作、学习的人员,上岗前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并通过考核;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,不得独立操作仪器设备。

二、通用操作规程

  • 实验前必须预习实验内容,了解仪器性能、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方法;

  • 检查水、电、气、管路及防护设施是否完好,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;

  • 严格按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,不得擅自更改参数或并联无关设备;

  • 实验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岗,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、吸烟、嬉戏打闹;

  • 实验结束后,关闭电源、水源、气源,整理器材和现场,经管理员检查后方可离开。

三、专项安全

涉及结构加载、岩土试验、材料养护、高速切割等作业时,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围挡,佩戴护目镜和防护手套;搬运重型试件须两人以上配合,严禁超负荷起吊。

四、应急处置

一旦发生触电、机械伤害、火灾、试件坍塌等突发情况,应立即切断危险源,启动现场应急处置,并第一时间报告实验室管理员和实验中心值班人员。